基本資料

行程用油:125cc重型機車油一缸
來回全程:約兩百公里
來回費時:四小時
全程費時:十一小時
平均時速:50km/hr

行程配備:承太郎(KYMCO SR125)
     企業號(Nikon CoolPix 5700)
     攝影包(包含望遠鏡頭等一干攝影雜物)
     雜牌腳架
     宙斯牌安全帽(未命名)
     錢包



  昨天起了個大清早,醒來之後完全沒有賴床的慾望,一如其他每個早起的日子,無意識地皺著眉頭蹲了個馬桶;清醒後,洗了個澡,準備好滿身芬芳的氣息陪我上路;穿衣之前,光著上半身讓空氣自然帶走潮濕,好整以暇地在房裡走來走去,東摸摸西摸摸,好似很忙碌的邊整理要帶著走的攝影裝備,邊平緩胸口中翻騰著的那團情緒混合物──興奮、恐懼、期待、不確定感──畢竟,這次是「一個孤零零的女孩子家」騎車走上向來常常製造死人的省道與山路,「無依無靠」的騎機車機車長途旅行。


  這不像是任何正常的好女孩該做的事情,太獨立、太危險、太大膽,太over;純粹因為想匪類而獨自騎車出遠門這件事本身對女孩子而言,好像根本是一種莽撞而不必要奢侈。是玩命。不過,我想去,我要去,我要證明自己可以,況且,做這種在外人眼裡看來只有精壯老練的男子漢才能做的事情,讓我感覺自由,讓我感覺自己向西蒙波娃說的「先是個人,然後才是個女人」。像個浪滿主義者,不願背負與生俱來的先天限制(只是個弱女子)和社會常規(男人 drive, 女人follow),所以,早在計畫這趟旅程初期,我就在它身上滿了反叛與不合作的浪漫魔粉,好讓它起飛;倒也不是憎恨男人和社會到非得為反對而反對才能突顯己志的地步,只是像我早說過的那樣,一來沒人陪、二來懶得求人陪、三來自己陪自己也好得很。出發吧。現在時刻九點整。

  噢對了,手機。在我轉身離開房間之前,有看到它還好端端插在充電器上,不過可能因為不想在半路上接到爸媽電話,然後曠日費時的跟他們解釋我亂跑的理由或編造我乖乖待在埔里的謊言,也可能因為想到了以前的團員對我有了車開始趴趴走的評語「如果你在哪個偏僻的地方摔進水溝裡去了,再打電話叫我開車上去救你吧」,我不想讓這件事情發生,不想充滿歉意的在他車上與「不聽本人言吃虧在眼前」的尷尬搏鬥,所以,我看到了那支插在充電器上的手機,但是沒有回頭將他帶在身邊。這是個十分莽撞的行為,讓我想起《微物之神》中阿慕的那種「自殺轟炸機式的憤怒」,不過這不是我想繼續懺悔下去的細節,所以就此打住,反正我就是有意識的沒帶手機就對了。

  依照出發前一天規劃好的「保守路線」,上了台21線,繞過身為一個(前)暨大學生竟然拖到大三才初次造訪的日月潭──那個曾經柔波愛撫只穿一條泳褲的某個精壯大眼哥哥,也曾經在三更半夜以水上薄霧與湖面冷風狠狠襲擊我刺蝟般的過盛自我意識的美麗觀光勝地。埔里到日月潭,不到二十分鐘,順得不得了;隨便照了幾張相之後,便不浪費時間,繼續往水里方向前進。



  啊,不得不提,前幾天的報紙裡寫說近年日月潭裡出現了生性兇殘、成魚長達一米八,張開血盆大嘴便能直接咬斷人頭和鋼絲的恐怖外來種「魚虎」,日月潭周圍居民懼之更勝食人魚,看來短期內應該不會再有只穿一條泳褲的精壯大眼哥哥在水裡陽光地悠游了。

    啦啦啦~真是順得不得了,照這樣下去,應該會有很充裕的時間好好把杉林溪那兩百元的門票玩回票價,啦啦啦。

  接下來這件事,讓我不得不永遠記得一個名叫頭社的小地方。

  過了日月潭之後,速保持在50上下,不快不慢,啦啦啦,繞上了一個小山頭,啦啦啦,左彎彎右拐拐,然而,我之前就預知到的事情還是無可避免的發生了。

  豬頭如我,忘了在上次停車照相之後先將車身左邊那隻可以踢下來撐住車體的玩意兒(天曉得這玩意兒叫啥)收起來,就這麼繼續上路了,於是,在台21線經頭社往水里方向的某個上坡彎道,我壓車過低,導致「那玩意」ㄎㄟˊ到路面,車身失去平衡,漂亮的失速摔車。九點十五分。

    沒有快速失事的嘰嘰聲,只有慢速打滑的喀啦啦聲,當承太郎倒下,開始跟我一起像冰上舞者般合諧地往路邊喀啦啦地滑出去的時候,我想到的是,好哩家在沒騎太快,不然就衝出路面了,也好家在沒有太慢反應,不然鐵定直直撞上路邊的水泥分隔島,那樣會比這樣摔車更蠢。

    當我和承太郎滑夠了,我就吃力地把自己的腿從車身下抽出來看看,沒怎樣,又看了看接地的左半身,只有手肘和腳踝擦傷,沒怎樣。把原本掛在脖子上耐摔出了名的企業號拿起來看看,沒事。於是我牽起橫躺在路邊的承太郎,把企業號掛在承太郎沒撞歪的右耳上,車子表面看來只撞歪左後照鏡、左煞車尾端折斷,漏了點機油,沒事吧,擦一擦喬一喬還可以繼續上路。

    「啊!」當我轉動鑰匙的時候,不禁啊了一聲。傷腦筋!車鑰匙被壓彎了,光是熄火拔出來就很費力,更別提插進鑰匙孔再次發動了。現在時刻九點半,我在路邊故作輕鬆地左插插又插插,怎麼都無法用彎成L形的鑰匙發動車子。一台又一台重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太陽真他媽大。

    熱死人了,羞死人了,於是我將車子牽進路旁廢棄小木屋中一個從路上沒辦法看到的角落,把所有窗戶都關起來,拿起石頭輕敲鑰匙,想將它敲直。但是,可能是金屬疲乏的緣故,竟然拿石頭輕敲兩三下,鑰匙就發出清脆的一聲「鏗」,應聲斷成兩截。

  這一聲乾脆的「鏗」讓我的心涼了半截,身邊沒有任何工具,所有家當和工具包都在坐墊下的置物箱裡,鑰匙斷了打不開,於是我開始從小木屋中遺留的少許垃圾中找可以用的東西接合鑰匙。先是用免洗筷的塑膠封套纏繞鑰匙斷口,太滑了不行,那就用撕成細條的舊報紙吧,嘿,再拿綁著空便當盒的橡皮筋固定。我感覺自己好像馬蓋先。

  現在時刻十點半。馬蓋先角色扮演遊戲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以後,我放棄了,拿著斷成兩節的鑰匙,頂著太陽走了一公里左右的山路,回到頭社的村子裡找機車行或是鎖匠。當我孤單卻故作輕鬆的走在台21線上,看著一台台重車、休旅車、遊覽車和農務用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的時候,我心想的竟是風馬不相干的事情。

  爸爸說,像我們這種皮膚長常長痣的體質,容易得皮膚癌,所以不可以常常曬太陽。這是一個很好的美白理由。幹,太陽好大,我出門前想說戴全罩的宙斯牌,應該不用擦防曬,這下可好,臉和手掌又要曬黑了。

  回到劇情中。事實是,此等雞不生蛋鳥不拉屎的偏僻鄉間不可能有機車行,更別提鎖匠,我不想像彷彿是另一個世界的生物般的鄉下老人家用我彆腳的台語說明事情來龍去脈,央求他們借我機車去求救,於是自己像走向頭社派出所報到去了。

  這是本山人生平第一次進警察局。

  門口的兩隻大狗吠著,服務台沒人,於是我繞過門口的服務台,原本閒在一角上網看Yahoo的警官見我,便走了出來問我有什麼事情。我告訴他說,我「為了閃小狗」,於是摔車,然後車鑰匙「摔斷了」,所以我想請警官幫忙找鎖匠打把新鑰匙。

  讀者們應該都注意到我用了引號,用意同於英文的「""」,也就是老外常常在比的,兩手各比成V字型,食指和中指往下勾勾。quotation marks,目的在特地強調其中內容的重要性或「不代表本人立場」,老外常利用引號來表現對引號中的內容的諷刺或者不信任立場。這兩個引號的內容詮釋可大可小,大者是指我欺騙警官,隱瞞事實,小者則可以理解為我一個好強的女孩子家出了愚蠢的摔車事故,想挽留點顏面,所以美化了事情經過。

  值班警員是個很好心的中年歐吉桑,他馬上幫我打電話叫了警民合作的機車行老闆來看車,接著急急忙忙翻箱倒櫃的找急救箱來讓我處理那連我自己都不是很在意的傷口,找不到,之後又請鄉民顧著警局,開著警車載我回到小木屋,試圖幫我利用斷鑰匙發動機車。他說既然我是學生,如果可以的話,他想幫我省下在這種偏僻小村莊調動水里地區道路救援的費用,先讓我騎回埔里,然後我就能找便宜一點的鎖匠。這話真是說到我心坎裡了。我很窮,非常窮,窮到不行,沒有任何救急存款或是理財型的儲蓄,現在沒在工作了,必須靠媽媽給我的微薄生活費過活;基本上,每個月我都有斷糧危機,可是我拉不下臉像媽媽要更多,或是踏實的過著百事哀的生活。事情就是這麼回事。

    警員跟剛剛的我一樣在承太郎身上東插插西插插,搞了半天還是沒辦法發動車子,結果他也放棄了,以免繼續蠻幹下去讓車子壞得更嚴重。他幫我把我的企業號、腳架和宙斯牌安全帽帶回警局,遞給我一杯溫開水之後,他繼續翻箱倒櫃找急救箱。這次終於找到了。

    自己擦好藥之後不久,嚼著檳榔戴著金鍊子的機車行老闆開著小貨車來了。他一來就先向警員奉上香菸,為他點火,然後載著我回到小木屋。他東喬橋西喬喬,打了幾通電話,說不換鎖頭不行了,但是鄉下地方又叫不到承太郎這種新車種專用的貨,況且承太郎的排氣管也被刮破了一個大洞,於是只好將車子運到水里鎮上慢慢修了。他車上放的是歌唱版的觀音經,就是鄉下夜市的攤販常常放的那種。他載著我和承太郎,先在路邊幫某戶事前先找他來的鄉民修輪胎,搞了二十多分鐘之後,他提著飲料回到車上,我喝了他一瓶紅茶,他也邊喝著麥茶邊問我這問我那,當他聽說我是準備考研所的大學畢業生之後,就口操台語說,當學生好啊!吃好做輕巧,我就是抹愛讀書今仔日才這樣辛苦......

    回到他在水里開的機車行之後,他把整個鎖頭拆下來,出門找鎖匠,而我則留在機車行,無聊的應付著他超愛講話的媽媽。他媽媽抱著襁褓中的孫子講他兒子的相親史,還拿麻油要我沾來擦傷口,說那樣傷口快好。我敷衍著隨便點一下,糟糕,被她看出來了,她熱心的直說「沒關係,擦多一點,旁邊也要擦喔!」

  原諒我的直接,她當我邊先不甘情不願的在傷口上擦著麻油,我看著她懷中的孫子。他長相實在一點都不可愛。我是個很喜歡孩子的人,但是我還是無法說他可愛。噢,不說不行,他長得還真...愛國。那孩子好像很喜歡我,一邊在奶奶的胸脯上裝害羞,一邊對著我拼命傻笑(我幾乎從來沒看過笑起來還是不可愛的嬰兒),我也只好有一下沒一下的對他笑,祈禱他老爸趕快幫我打好新鑰匙回來,順便趁老太婆不注意的時候,將手肘傷口上的麻油擦在牛仔褲上。

  新鑰匙回來了。刻著KYMCO原廠標誌和流水號的鑰匙大概是被機車行老闆丟了。鑰匙的問題解決,現在剩下的是排氣管的問題。一樣傷腦筋,承太郎太新,鄉下機車行沒有原料可以換,於是老闆只好拿粗鐵絲幫我把缺口慢慢焊起來。話說回來,那警員真的超熱心,前前後後從警局打了三通手機給機車行老闆問修車的狀況,還一直關心我手頭有沒有錢修車,跟我說要是我錢不夠的話可以拒絕老闆主動提供的檢修。我在電話裡向他頻頻道謝,但是我沒有跟他說,即使沒錢也得去領來付啊,我可不想把可憐的承太郎留在偏遠的鄉下自己回埔里,更無法忍受排氣管破洞所排放的黑煙,或是讓承太郎像台客的改造小綿羊那樣發出轟隆隆的恐怖排氣聲。

  下午兩點左右,終於把承太郎修好了。

  費用一千三,意思是我只剩三千元到月底。

    臨走前,他媽媽催促他裝一罐麻油給我帶回去擦傷口(媽呀,我知道妳是好心提供偏方,但妳也饒了我吧!老人家的強迫式熱情真恐怖啊),然後我就戴著他借我的潮濕瓜皮安全帽,就是蓋不到半個額頭、毫無安全作用的那種,往記憶中的警局方向騎去。騎了好一陣子,受不了這頂礙事又不中用的安全帽,於是乾脆不戴。路越來越小條,根本不像省道該有的基本規模,我這才發現走錯路了。我該回魚池鄉頭社警局拿東西,但是我正往信義鄉風櫃斗的方向騎,於是我趕緊回頭,花了半個多小時才回到頭社。

  沒有全罩安全帽可戴,路上水泥車、砂石車又多,所以我的臉被前車後輪翻起的碎石打得很痛,而且,經典的「被風沙刮得像剛哭過般紅的雙眼」還是不能免俗的又出現了。

  在局前一百公尺,我特地把被吹得像瘋婆子般的一頭亂髮勉強撥回原位,重新戴上安全帽;此時,警局已經坐滿了其他警員和若干關心鄉民,看來警員已經把我一個小姑娘家衝杉林溪的恐怖計畫告訴大家了。因為怕鄉下人的熱情把我包圍起來問東問西,我趕緊把東西拿一拿,再三向好心的警員道謝,然後騎上承太郎作勢要走。警員和其他鄉民們站在門口,他依依不捨的叮嚀:

  這裡車多要小心喔!
  騎慢點喔!
  下次要記得帶手機喔!
  出門要找伴喔!
  不要一個女孩子家自己跑那麼遠喔!
  喜歡攝影的話有空可以到我們頭社水庫來拍照喔!

    最後他看我車頭轉向日月潭方向,就問「你不去杉林溪了嗎?」我回他說,「折騰成這樣,已經兩點半了,要去杉林溪已經來不及了啦!還是回家休息好了。再見!謝謝你的關照!」我腦海中印著他的最後一句話「應該的啦!別人來也是這樣幫忙啊!」往回家的方向騎去。本來我還有想過到埔里酒廠買瓶酒當做謝禮來送他的,不過這樣一來太政治了,二來我真的沒錢,所以作罷。

    然而,雖然一路順順的騎,在重回日月潭一帶之前,我心裡那團讓我非常不舒服的沉重窩囊感卻壓得我我喘不過氣。

    如果我就這樣回家,那我身上的傷痕算什麼?這一千三花得有什麼意義?我豪氣干雲的匪類計畫是啥米?我的反叛、我的自我證明,以及自殺轟炸機式的憤怒,又是什麼鬼?

    不行,如果我屈服於時間和這等程度的折騰,我就是個超級沒用的大loser,於是我又調了頭,超級低調的快速通過頭社警局,然後繼續朝著計劃的路線邁進杉林溪。

    受傷了?死不了。

  時間不夠?太陽六點多才下山,我還有將近四個小時的時間,了不起天黑再慢慢龜回家,小心騎車,時速不要超過20,這樣應該夠了吧?

  

雖然說是照著地圖在走,但是沙盤推演畢竟還是無法和實際上路相比擬的,尤其在這種滿坑滿谷都是小路的陌生鄉下,還是得靠自己找路。

  找路的過程不值一提,我找路的方法和其他人都差不多,不出問人、看路標、碰運氣等等,總之,我在南投縣深山中轉來繞去,折騰了很久才找到我要走的縣道131和151,當我可以百分百確定自己走的是通往溪頭和杉林溪的路時,那種暢快,大概連保受便秘之苦的婦女終於大出來都比不上。省道131和151線都是時大時小的路,大時可為雙線道,小時則連產業道路都不如。走在這樣的小路上,有種很悶的感覺,我向來不喜歡小路,但是既然是要去山裡的森林遊樂區,處處都有三四線道的大馬路走也未免癡心妄想。杉林溪,你最好給我漂亮一點,老娘為了你可是一個人拔山涉水吃足了苦頭啊!

    路上經過了產茶出名的鹿谷,沿路都是茶莊,茶茶茶茶茶,從遊覽車上湧出的遊客們一一在茶莊間品茗買茶,生平第一次到鹿谷,我也想坐下來喝點茶,或是買些茶給喜歡茶的朋友,但是時間不夠,我可不想因為貪茶喝而趕不及在天黑前上杉林溪,這樣的話整個匪類計畫就毀了。於是承太郎繼續勇猛的往山上衝,我也在山腰上穿起了第二件外套。



  竹山,名符其實地是個長滿孟宗竹的地方,蘇軾說過無竹令人俗,這等風花雪月的雅致意象我不敢說我能完全能心神領會,但夾道而生清一色的竹,的確是非常賞心悅目,充滿古樸而清爽的雅潔氣息,讓我想起李安的《臥虎藏龍》和張藝謀的《英雄》,這兩部電影都善用竹林之美來襯托古人的愛恨情仇;現在的竹林末梢還戴著點寒季遺留下來的黃,我想,下次再來,就會充滿婆娑綠影了吧。漫步竹林間,若是在竹影深處看見身襲纓絡飄帶的天女殘影,應該也不會太意外。



  下午四點左右,海拔高了,取而代之的是相較於竹林之下顯得濃郁深沉的鬱鬱杉林,而山區開始蔓起龐然大「霧」──用這種說法並不誇張,因為這霧之濃,讓我連車頭前三公尺的東西都看不到,這霧的大,就像地獄廚房的蒸籠突然被打開,厚重的白霧像逆流的洪水般從路邊的山崖下往路面上直衝,強勁得還能看見雲絮般的流霧線條;整條路霎時伸手不見五指,山在虛無飄緲間。噯,我並沒有風花雪月的意思,這真的是伸手不見五指,作為一個機車騎士,即使開了霧燈我也無法看見眼前三公尺是萬丈深淵或是對方來車,所以,這霧,或山嵐,隨便你怎麼說,在淒美妖嬈之餘還挾帶著異常的危險。若是斜倚山中小屋欄杆,欣賞雲霧繚繞的迷濛,是非常浪漫沒錯的,可在咫尺深淵咫尺來車的路上盲人走鋼索,你說浪漫不浪漫呢?

    小心,小心,再小心,整條線道上幾乎已經沒有上山的車,反而塞滿了下山的車潮。我上山的堅定意志被對向車道歸心似箭的車流和濃厚的霧氣打濕變軟,但是現在也沒什麼選擇餘地了。午後山間起霧是千古不變的常理,既然是自己堅持要在時間不充裕的情況下上山,就要做好當晚下不了山的心理準備。想到這點,倒也就不那麼在意回不了家了;既來之則安之,只希望能在這片霧襲上杉林溪、矇住一切景致之前用企業號紀錄下杉林溪的偏偏倩影。我開始緩緩加速,和霧賽跑;這也是個讓人感覺很浪漫的行為,感覺像是追著戴芬妮的阿波羅,眼看著戴芬妮寧讓柔軟身軀漸漸硬化成僵硬的枝幹,細嫩的皮膚漸漸軟為粗糙的樹皮,也不願接受阿波羅的情意;我追著霧,希望趕在他籠罩整個杉林溪、將一片美景變成白內障患者眼前的世界之前,早一步拍下我想拍的「人間仙境」,呃,起碼我希望杉林溪受得起這樣的稱號。


    四點半,抵達杉林溪森林遊樂區大門,一如預期的繳了兩百圓門票,也不出意料之外的被收費元問「妳一個人?」,之後我停好車,無法如其他將留下過夜的遊客般悠閒(過個夜又要花一大筆錢,而且連個單人房都沒有,最爛的房間也是兩人住的,要價上千元,能不留的話我當然是不想留),也無視於似有若無的雨滴,背起企業號,貪婪地猛按快門,一個點又一個點地拍過去,沒有時間沉靜心靈,享受山靈水秀;這樣囫圇吞棗實在非我所願,我本來是準備好一大早就出門,讓我可以好整以暇的漫步溪頭與杉林溪,學習我這個「智者樂水」(噗)的海之女兒向來不能體會之「仁者樂山」境界,但是忘了踢起承太郎的「那玩意兒」,後果實在不堪設想,虛擲我整整五個小時的時間遊蕩在警察局、機車行和廢棄木屋間,可因此放棄杉林溪之行打道回府行又太對不起自己,所以只好盡我所能在天黑前能拍什麼就拍什麼了。



      

    四點五十,我開始找傳說中台灣唯一綻著放百花之王牡丹的杉林溪藥花園,在路上問了一群中年遊客問藥花園的方向,結果,唉,不在話下的又被問了哇妳怎麼一個女孩子家自己來之類的問題,然後被稱讚勇敢,也被揶揄不要命等等......這些我都司空見慣了,嚇人的是,他們告訴我從人行步道前往藥花園需時40分鐘,而花園只開放到下午五點,簡言之,我必須在十分鐘內抵達花園、調好像機設定,並且從我心儀神往的萬朵牡丹中挑出最美的幾朵來拍!

    聽到藥花園五點關閉,我腿都快軟了,不顧那些遊客興致不減的身家調查,我快馬加鞭的找尋機車可以通行的路。在往藥花園方向的道路入口處(標示著:往藥花園方向,1***公尺),我又被管理員潑了桶冷水;他告訴我,車子不能騎進去,只能用走的。他說:「不要進去了啦!等妳走到花園早就關了!妳......」我沒聽完他後來說了啥,因為我還是硬著頭皮抓著企業號往前衝;衝了五分鐘左右,傷口和衣服摩擦的好痛,中午摔車所產生的肌肉酸痛也通通跑出來了,我慢了下來,無奈的快步行走,直至遊園巴士向我閃燈。

    我上了車,繳了40元,憂心忡忡的望著前方密不見光的杉林,彷彿這樣望眼欲穿,車子就會早點到達我根本不知在哪的藥花園。最後,車子終於在四點57分左右到了花園,我跌跌撞撞的衝下車,看見前方溫室籬笆內有花色,就不顧三七二十一的鑽過籬笆跑進了溫室內;這個溫室內種滿形形色色的草本花卉,但是這些花並不是我想要的花王牡丹,於是我又心急如焚的連問了兩群遊客,連跑帶跳的衝進仲牡丹的溫室。

    牡丹啊牡丹,為了妳,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白居易說過,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這深色花,指的就是深色的牡丹,這兩句詩的意思是,有錢人敗的一叢深色牡丹,有十戶中產階級一整年的稅賦那麼昂貴;這詩顯然是有社會批判意涵的,但是這並不是我目前想要探討的話題,人之過與花無關;牡丹之愛宜乎眾矣,周敦頤這句話好似是在諷刺李唐以來眾人都愛花開富貴的牡丹,真是俗不可耐;然而,這年頭在台灣,怕熱難養的牡丹早就失寵了,取而代之的是西洋人最愛的玫瑰,以及近年風行的香草如薰衣草之流;我想,應該有數也數不盡的臺灣人跟我一樣,連看都沒親眼看過牡丹花這玩意兒,這次我能夠一睹牡丹廬山真面目,實在是幸福得欲語無言了。



    牡丹是種嬌貴的木本花卉,一般種牡丹要等四至六年才會開花,且台灣氣候炎熱,唯有高海拔的地區才能勉強在溫室中培植,為了促其早日開花,台灣花農多半用同種的「芍藥」母樹插枝「牡丹」,縮短她的成長時間;她的柔若無骨,在我拍她的時候最是明顯;有朵粉色牡丹的花瓣上停了隻黑色小蟲,我小心翼翼的輕輕一吹,想把蟲子吹跑,沒想到蟲子還好好的停在花瓣上,弱不經風的花瓣卻開始無助的顫抖。我的輕輕一口氣,這口連芝麻大小的飛蟲都吹不走的氣,竟然把比紙還薄、進看近乎成半透明狀的牡丹花瓣吹得花枝亂顫,相形之下,若牡丹是病弱西施,我大概就是皮厚力大的強獸人了吧!我想很多人,不論古今,都因為牡丹太難養、太華麗而對她興趣缺缺,但是無論花背負著什麼形象、什麼「花語」、什麼植物生殖器之說,畢竟都是人類用來合理化大自然的標籤與分類;花就是花,一種美麗而純粹的存在,不多不少。



    照著牡丹,我才發現其實藥花園並不會強制在五點整趕人,之前沒命似的跟時間賽跑,好像是個玩笑一樣。我慢條斯里照完牡丹,但不巧當我要出花園時就下起雨來了,我只好勉強擠進遊園公車,想在雨大到讓人寸步難行之前趕快下山。當我回到我停車的地方,回首來時路,也已經是雲霧瀰漫,伸手不見五指,這會可好,還有滂沱大雨。

    我沒錢留下來住房,而在雨夜裡騎沒路燈的山路實在不妙,於是還是乖乖穿上了雨衣,收起沒辦法走完整個杉林溪的遺憾,趕忙在天黑之前動身回家。騎出杉林溪大門之前,我本來還想照照他個最後幾張,但是企業號不知是給雨打濕了還是怎麼著,總之快門怎麼都不聽使喚。好吧,強求不來的就別強求。打道回府。現在時刻晚間六點整。

    說來諷刺,這趟匪類杉林溪之行,我一路都被追著跑,跟霧、雨、時間、寒冷、天黑等等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比快,但是當我終於要離開,山間的霧卻開始散,雨也漸漸小了。很快的,曾讓我十分傷腦筋的霧和雨,就像藥花園五點整關門這檔子事,變成了虛幻的玩笑。下行到杉林溪前的溪頭時,空清氣爽,哪來的雨?地上都還是乾的!當地遊客看到我穿著雨衣濕淋淋的經過,還特別多瞧了我幾眼。既然如此,那我也就放心了,天候狀況好,我就慢慢的以龜速騎回家。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整個回程異常順利,雖然常常不是很確定自己轉的是不是對的彎,走的是不是正確的方向,卻總能在不久之後確定我走的路是對的,雖然晚上行車比較危險,大多來車都會很有禮的在會車前將遠燈轉為近燈,而想要超車的也會很有禮的先向我閃燈,免去我從後方被擦撞的恐懼,若硬是要說有什麼不順,應該就只剩擔心著企業號壞掉吧!在我開始寫文前,快門又聽話了。事實證明,我家企業號果然耐操,類似的故障情形不是沒發生過,但總是隔天就好了。可喜可賀。

   
照片已經放上我的網路相簿,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好,我爽了,也匪類夠了,身上的擦傷和肌肉酸痛都是這次匪類的光榮勳章,我可以心滿意足的讀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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