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吸血鬼的形象與十九世紀醫學、生物學與犯罪學理論

    主講:李尚仁博士

    平心而論,這場演講是專門講給看過布拉姆史托克(Bram Stoker)的原著小說《吸血鬼》(Dracula)、或者至少看過法蘭西斯科波拉(Francis F. Coppola)的改編電影吸血鬼之真愛不死(Bram Stoker's Dracula)的讀者和觀眾聽的,對於看到吸血鬼三個字就興沖沖跑來聽演講的人而言可能會有點難懂;由於主講者是中研院歷史語言所出身,演講內容又名至實歸的專精於醫學、生物學與犯罪學理論,所以對於吸血鬼相關傳說、迷信、歷史與文化影響倒是著墨不多。總而言之這場演講雖然可能不是許多聽講者心中原本期待的吸血鬼恐怖故事大雜燴,對於喜歡布拉姆史托克或是十九世紀英國維多利亞時代(Victorian Age)的聽眾而言,仍然是一場十分難得的好演講。


     主講人從《吸血鬼》作者布拉姆史托克的生平開始講起。史托克生長於愛爾蘭,父母來自英格蘭;他幼時體弱多病,在六七歲之前完全無法下床,於是他的父母便常在他的病褟邊講鬼故事給他解悶(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人對於靈異、鬼怪、迷信與鄉野奇譚十分著迷),養成了他對鬼故事、文學及戲劇的興趣。長大之後,布拉姆史托克的健康大為好轉,完成學業之後成為了地方公務人員,並結識許多藝文界與戲劇界好友如聲名遠播的維多利亞時代大文豪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有兩人甚至愛上了同一個女人,而最後抱得美人歸的正是史托克。

        如同許多同時期慣以夢境、尤其是惡夢作為哥德文學領感來源的的作家(其中有些作家甚至為了從惡夢中得到靈感而刻意吃血淋淋的生肉,希望藉此拉肚子拉到晚上作惡夢,好拿來寫小說),史托克曾自述撰寫《吸血鬼》的靈感來自他的一個夢,夢中有個年輕人被一群妖異美女所包圍誘惑,而一位年老詭奇的異國男性貴族出現在夢中大喊「這個男人是我的!」,許多人根據這項記載以及史托克與知名同性戀作家王爾德交好的史實而推測史托克有隱性的雙/同性戀情節。

        事實上,「吸血鬼」一詞出現在英文中的時間十分短,精確而言是在西元一七三二年由東歐傳入英國。十八世紀的東歐仍十分盛行吸血鬼審判,鄉野間盛傳死屍在夜晚從墳墓中爬出來吃人或是擄走小孩的傳聞,由於十八世紀的英國的資訊傳播及交通都十分發達,「吸血鬼」這個概念就傳入了英國的大眾文化中;史托克的《吸血鬼》不是英國第一本描寫吸血鬼的小說(我之前一直以為史托克是第一人),在史托克之前,吸血鬼這種怪物就已經活躍於英國大眾文化與哥德小說文類中;不過,當時所謂的吸血鬼也不過是會活動、吃人的殭屍這樣的玩意,真正賦予吸血鬼純正的異國貴族血統、在日間活動的能力,以及創造「吸血鬼獵人」這種角色的,正是史托克。

        講到吸血鬼獵人,就必須講到十九世紀英國人對犯罪、依照演化論而歸納出的「遺傳性慣犯」概念以及犯罪人類學的建立。話說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各大城市的工業化已進入巔峰階段,資本主義社會與小資、中產階級欣欣向榮;然而,由於許多來自於偏遠鄉鎮與愛爾蘭的工人階級紛紛湧入都市,工人階級在凡事以錢為本的大都市難以生存,於是酗酒問題與犯罪率就節節攀升。當時的貴族與中產階級採信優生學家的說法,認為若親代都有酗酒問題與犯罪傾向,就會生下有酗酒與犯罪傾向的子代,而基因中充滿這類惡劣因子的中下階級不斷互相通婚,最終就導致了一個四處橫行、生性暴戾、變質、退化至與衣冠禽獸無異的「慣犯種族」。由於史托克本人也是這種思想的信仰者,於是這種只出現在慣犯身上的退化與反祖現象特徵也清晰的在史托克的《吸血鬼》中出現,一如主角德古拉伯爵(Count Dracula)手心長毛、與野狼和各式禽獸為伍,更有甚者,小說中另一位主角,前往羅馬尼亞的川索凡尼亞(德古拉的城堡所在地)為德古拉處理在英國置房地產事宜的律師強納森哈克(Jonathan Haker)的妻子米娜(Mina),就曾以十足的維多利亞人口吻宣稱後來如願到達英國四處作惡的德古拉伯爵是一個犯罪類型(criminal type),其中「類型」一詞明白的再現顯示了當時人深深認定「慣犯」是一種會遺傳的人種「類型」。

        在當時社會中位處較高階級者普遍認為這種慣犯種族的犯罪行為是體質、是天性,即便他們可以正經八百的遊走於「正常人」之間,難以藉常識辨認他們的身分,但是他們生來就無藥可救,只會犯罪以及危害社會治安(狗改不了吃屎),於是當權者們便建立了一套以面相學(Physiognomy)作為標準來辨識慣犯的犯罪人類學。



        歹勢,明早還有課,我得睡了,還想看下去的話講一聲,我有空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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