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考慮換DLSR。如同五年前從傻瓜相機使用者初次踏入DC世界,準備買二手CP 5700之前一般,我拼命在網路上做功課,想在有限的死老百姓級預算內買到至少可繼續操五年的相機與配備。不過呢,也因為做功課的關係,看到有些人吟唱史詩般地在各大數位攝影論壇寫著「入手高階DLSRXXX心得」、「我的第X隻鏡皇OOO」......文章內容一定會附著N張由各種角度拍攝戰利品的照片,以及敘述以下主題之一(含以上)文章:天人交戰著掙扎要買哪款的過程、該鏡頭/機身多麼美麗超凡的讚頌之詞、敗下去的心情更勝中出正妹的爽不可支、砸了多少小朋友的結果就是如此與眾不同、這器材一裝,當下讓天底下多少死老百姓的玩具相機變成一坨屎......
我知道存了很久的錢,好不容易買到自己想買的東西會很開心,我也知道用買器材的虛榮來精神自慰的朋友是如何期待與大家分享他的高潮;事實上他們要怎麼戀物根本不干我的事,我沒有立場去置喙。

我只能說,如果有朝一日我也買了夢想中的相機與鏡頭,我一定會把花在此類自戀、戀物、無意義炫燿的時間,拿去背著裝備騎車出去練習拍照──是的,只是「拍照」,至今我仍不敢使用攝影一詞,畢竟我只是個喜歡拿著相機東拍西拍的死老百姓,遠方雲端上那道被無數鈔票與虛榮拱在天際的「攝影」大門,我高攀不起。

至少,我絕對不會變成那種成天將抝口的器材型號掛在嘴邊卻根本沒去努力使用、過了一年半載看到更炫的新玩意推出就急急忙忙變賣之前天天嚷著要抱著睡覺的舊愛來換新歡的傢伙──那些到頭來只會拿昂貴大砲來唬(拍)外行與正妹、以器材當作墊高自己的品味與水準、將超凡尊貴的自己從拿便宜玩具相機的死老百姓中區隔出來的「器材魔人」。

只要有心,即使沒錢也能漸漸理解內斂、修養與深耕的道理;錢啊,砸再多也未必買得到品味、水準與專業。我相信真的有本事拍出好照片的朋友,及使用即可拍也能在瞬間凍結永恆;如果不磨練自己的技術,只會用高檔器材自戀自慰打嘴砲,就算拿機神鏡皇也只是侮辱那些器材的價值。

嗯,要說我窮人酸葡萄也好,我絕對沒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邪念,只是對事不對人地在看到網路上少數器材魔人的文章之後有感而發。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噢對了。以我現在的所得而言,即使是買D70s和18-200VR這些消費級的低階玩意都是極度奢侈的舉動。我記得連我自己都相信沒那種屁眼就別吃那種瀉藥的道理,但是我會努力以僅有的資源來磨練出比目前更熟悉拍照的自己。
--
呿,我不屑只會用足以買車的攝影裝備拍耍可愛麻豆和車展爆乳女郎的男人。我也不屑滿口高檔器材經,但作品根本不符他們的自傲的百分之一強的器材魔人。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em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