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晚我去洗衣服時,在洗衣機內槽頂端不起眼的角落發現了一坨黑黑的紙。我原以為那是前一個洗衣服的人留下來的髒東西,結果拿在手上仔細一看,竟然是一坨折得爛爛的千元大鈔。我承認接下來的三秒鐘,我握著那張濕搭搭的一千元,心裡不知有多想把它塞進自己的口袋裡面。 我甚至試圖說服自己說,誰叫前一個洗衣服的人洗完衣服不快來拿,而且看他的衣服都是名牌牛仔褲和整件滿滿都是金蔥(天哪這品味...)的貼身襯衫,一定是個有錢公子哥吧!這種有錢人少了一坨像爛發票般塞在牛仔褲口袋某處的一千塊,說不定根本不會發現。

但是,我是個好寶寶,或者說我的良知強迫我「必須」是個好寶寶;即使我無恥地自認比對方更需要這一千元,我仍不能偷拿人家的錢。不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能做,沒有什麼藉口可以拿來規避自己的良心的。

於是,我幫那個不認識的男人把脫完水黏在洗衣槽壁的衣褲放回他留下的籃子,並且把手心中那坨溼答答的爛爛的一千元藏在他的兩條褲子之間。接著我啦啦啦的帶著我清潔的良知乖乖的洗完了我的衣服,就當做這件事情從來沒發生。 (想當初我看到地上有張一百元不撿,就被我老爸用「自命清高」這個理由批得體無完膚了。要是讓他知道我把真正「到手」的一千塊留在那、甚至還幫人家藏好,不被活活罵死才怪......)

今天,一定是宙斯大神獎勵我拾金不昧,所以我本來只剩兩千塊的戶頭,終~於~進帳了上個月就早該發下來的區區六千元薪水。作為一個生財無道的寒酸文學研究生,這樣我就很開心了。然而不只如此,剛剛還接到一個幫北歐旋律死亡金屬樂團Dark Tranquility暖場的台灣金屬團State of Emergency拍照的case,所以,除非我一拍完他們就得夾著尾巴滾出大門,不然應該是可以托人家的福免費看這場門票一千元起跳的演唱會的(吧)。

偉哉宙斯大神,願眾人皆以祢的名為聖(噗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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