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1公分,但是現在是63~65公斤唷!

很胖吧哈哈哈哈哈!很想說肥母豬去死去死吧哈哈哈哈哈!
其實我本來也很煩惱,因為我很愛吃又忙得沒時間運動哇!而且,明明很忙很累還得克制食慾真是太沒人性了,我又不是來輔大當禁欲修女的,所以我就一直快樂地肥了起來,歐耶!

雖然我知道這個社會不論就道德上或價值觀上都賤斥肥胖者,噢不,說得更精準點,應該說是賤斥肥胖的女人(君不見報章媒體對女星體重的要求與關注比對國家的發展和社會民生的關心有過之而無不及、一旦女星發福了便成為人人得以作賤的小丑?而又有誰會去注意任何男性公眾人物的體重?沒有!),但是無論如何,我其實還挺喜歡自己肥胖的模樣呀!

我的肚油在我躺平的時候可以拿來靠手、我的雙下巴在冬天裡特保暖、我肉肉的屁股坐起來比什麼高級沙發都來得舒服!題外話,我常在網路上看到自稱喜歡肉肉的女生的男人,但諷刺的是,他們對肉肉的定義是體重不超過50,但是胸部要超過C cup。嗯,原來所謂「肉肉的女生」是指胸口黏著兩粒山東大饅頭的竹節蟲啊,真是神奇。

一直以來我都被教導著認為自己的肥胖是醜陋的、是羞恥的、是令人憎惡的、甚至是不道德的(因為肥胖象徵著好吃懶做、縱欲享樂),但是回頭想想,一來我並沒有肥到真的會死的地步,二來我瘦的時候也沒有比較快樂,所以何苦跟自己的體重過不去呢?我知道我不是那種怎麼吃也吃不胖的天之驕女,我知道我只要不忌口就會不斷地腫脹起來,不過為什麼我要逼自己瘦呢?為什麼要自虐地逼自己餓肚子、吃難吃的東西、運動到心率不整呢?

關於我瘦的那些日子,我記得的只有一大堆我認識或不認識的男人突然跑出來向我瞎獻殷勤,而這樣並不未讓我更快樂──因為他們突然一股腦愛慕上的,只是我的消瘦的外表,不是我的人、我的性格、或是任何真正讓我是「我」而不是「別人」的內在特質。這樣的想法不但不會讓我擁有女王蜂般的自信與驕傲,反而更讓我覺得女人真是一種低賤而可悲的生物,竟然是以這樣膚淺的方式被男人評斷美醜好壞。常被追的那段日子裡,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突然開始暴飲暴食,把自己瞬間吃肥到六、七十公斤,這些追求者逃跑的速度一定和奧運選手有得比。

現在我很肥,肥死了。大餅臉、雙下巴、副乳、蝴蝶袖、橘皮組織、三四層的肚油、比神木還粗的大腿、灌壞糯米腸似的小腿,肥胖的徵兆要什麼我有什麼。我知道這時候我應該很痛恨自己,應該羞愧到出門前先罩個麻布袋以免破壞市容,嗯,這些我都懂的,這個社會在教育我們女人「肥胖=有罪」的觀念上絕對是成功的;我們甚至可以說這大概是台灣近年來最成功也是唯一成功的教育。但是我就是忝不知恥地喜歡自己渾圓的模樣、喜歡自己雖然身體肥胖但是仍然玲瓏小巧的乳房、喜歡現在的自己,更喜歡我毫無禁忌地大啖愛吃的東西時的快樂。

媽呀,這篇文章夠恐怖了吧!嚇死你唷!

我是恐怖的肥婆,喔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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